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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6部分 电网

地方标准-上海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6部分 电网》,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主要起草人 朱海鹰诸海勇张明兰黎伟王俭宋明刚唐永辉卢宁张亮陈坚周真欢刘欢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1-06
  • 执行于2016-03-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765.6-2015
发布日期
2016-01-06
实施日期
2016-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913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电网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方针、目标和原则,组织架构和机构职责,反恐怖防范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电网企业反恐怖防范的管理和工作落实。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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