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

地方标准-天津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由天津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主要起草人 王家声张宝琮徐颖军乔焱赵伯文许沛然胡海亮刘东海马宝龙程海升于兴元王卫林楠刘纯祥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05-03
  • 执行于2017-06-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 522-2017
发布日期
2017-05-03
实施日期
2017-06-01
全部代替标准
DB12/ 522-2014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归口单位
天津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524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防范工作和管理,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及其他目标)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