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5部分 总则

地方标准-上海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5部分 总则》,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朱海鹰张明兰黎伟王俭唐永辉卢宁张亮刘欢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1-06
  • 执行于2016-03-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765.5-2015
发布日期
2016-01-06
实施日期
2016-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913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的方针、目标和原则,组织架构与机构职责,反恐怖防范重要目标,各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管理,监督检查以及保障体系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的管理和工作落实。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