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
主要起草人 俞西萍 、何骏 、何爱琴等 。
YY/T 0708-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20140225-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YY 0709-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1-8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通用要求 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报警系统的测试和指南
GB 9706.15-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GB 9706.17-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4-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22-2003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体外引发碎石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7-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部分:超声理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3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9部分:腹膜透析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