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1: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electron accelerators in the range 1 MeV to 50 MeV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能量为1MeV至50 MeV电子加速器安全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刘毅 、孙卓惠 、王培臣 、宋连有 。
20162747-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部分:能量为1MeV至50MeV电子加速器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15213-2016 医用电子加速器 性能和试验方法
GB/T 19046-2013 医用电子加速器 验收试验和周期检验规程
GB 9706.17-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4-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22-2003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体外引发碎石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7-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部分:超声理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3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9部分:腹膜透析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9-200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内窥镜设备安全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