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Part 2-1: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electron accelerators in the range 1 MeV to 50 MeV
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1部分:能量为1MeV至50MeV电子加速器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SC3(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60601-2-1:2009+AMD1:2014。
采标中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Part 2-1: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electron accelerators in the range 1 MeV to 50 MeV。
GB 9706.5-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能量为1MeV至50 MeV电子加速器安全专用要求
20140225-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20162752-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0162748-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20162746-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1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0162751-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6部分:体外引发碎石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0162749-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0783-201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4部分:有创血压检测设备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0667-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自动循环无创血压监护设备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