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中添加剂量的测定方法 第4部分:氟化物》由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号:6036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用离子色谱法测定添加剂中含氟化物的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简称:采血管)中添加剂量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添加剂为氟化物/草酸盐、氟化物/EDTA、氟化物/肝素的采血管,可分别测定氟化物、草酸盐及EDTA的量。
YY 0314-2007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YY/T 1416.3-2016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中添加剂量的测定方法 第3部分:肝素
YY/T 1416.1-2016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中添加剂量的测定方法 第1部分:乙二胺四乙酸(EDTA)盐
YY/T 1416.2-2016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中添加剂量的测定方法 第2部分: 柠檬酸钠
YY/T 0617-2007 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
YY 0612-2007 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动脉血气针)
GB 18671-2009 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YY 1282-2016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YY 0611-2007 一次性使用静脉营养输液袋
YY 0285.3-2017 血管内导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第3部分:中心静脉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