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9部分:多焦人工晶状体》由全国光学和光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冯勤 、贾晓航等 。
备案号:31198-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4号 。
YY 0290.10-2009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0部分: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
YY 0290.2-2009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2部分:光学性能及试验方法
YY 0290.6-2009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6部分:有效期和运输稳定性
YY 0290.5-2008 医用光学人工晶状体 第5部分:生物相容性
YY 0290.8-2008 医用光学人工晶状体 第8部分:基本要求
YY 0290.4-2008 医用光学人工晶状体 第4部分:标签和资料
YY 0290.1-2008 医用光学人工晶状体 第1部分:术语
YY 0290.3-2008 医用光学人工晶状体 第3部分:机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 23719-2009 眼科光学和仪器 光学助视器
GB/T 26397-2011 眼科光学 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