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place―Part 3:Artificial swimming place
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由361(卫生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 。
主要起草人 翟清 、郭常义 、贾晖 、张莉萍 、倪骏 、陈健 、苏瑾等 。
DB31/ 890-2015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9667-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20010283-Q-36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
20160671-T-469 游泳场所节水技术规范
DB13/T 2074-2014 婴幼儿游泳场所服务规范
DB11/T 1218-2015 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游泳场所
GB 19079.1-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游泳场所
20010291-Q-36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T 18266.3-2017 体育场所等级的划分 第3部分:游泳场馆星级划分及评定
20010280-Q-361 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