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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通用技术条件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通用技术条件》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福州大学福州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蓝海环科仪器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罗峰林旭聪陈冬梅张亚静谢增鸿罗荷洲蒋永飞卓建明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10-24
  • 执行于2018-01-24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694-2017
发布日期
2017-10-24
实施日期
2018-01-24
中国标准分类号
N53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040.10
归口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8250-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溴酸盐荧光快速检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荧光原理进行溴酸盐快速检测的仪器,其他目标物荧光快速检测仪可参照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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