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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通用技术条件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通用技术条件》,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所福州大学

主要起草人 罗峰邱彬王明葵李琴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8-05-04
  • 执行于2008-05-2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809-2008
发布日期
2008-05-04
实施日期
2008-05-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N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7.040.30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3751-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12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以下简称仪器)。 本标准之技术要求未涉及内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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