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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

地方标准-四川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黄薇郑卫东时炜文永勤孟建彤黎明刘杨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5-18
  • 执行于2016-10-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2164-2016
发布日期
2016-05-18
实施日期
2016-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10
归口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主管部门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7286-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及以下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并满足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废弃物处理的要求。 本标准的内容不涉及实验室消毒和灭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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