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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

地方标准-四川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 郑卫东黄瑛成桂红胡丹黄泽伟李澍才王颖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5-18
  • 执行于2016-10-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2155-2016
发布日期
2016-05-18
实施日期
2016-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10
归口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主管部门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7277-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化学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及管理。 本标准的内容不适用于其他类型实验室,但这些实验室可参考本标准的内容。 本标准部分章条的内容可能不适用于某些化学分析实验室的特殊情况,也可能针对一个具体的实验室,本标准的内容不够详细。化学分析实验室在使用本标准时,应充分注意这些问题。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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