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北方地区)》,主管部门为国家文物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文物局 。
主要起草人 刘正辉 、李会智 、白雪冰 、杨卫东 、畅玉娇 。
备案号:6010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北方地区各类文物建筑的修缮工程、文物建筑复建、保护性异地迁建工程,以及随同上述各类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筑面积在300㎡以内)添建、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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