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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与维护规范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农村(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与维护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靖江市质量协会中共靖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靖江市城市管理局靖江市环境保护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黄麟沈艳张燕陶坤林朱国平刘武松侯月丽王加倩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4-20
  • 执行于2016-06-2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932-2016
发布日期
2016-04-20
实施日期
2016-06-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954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生活垃圾收运的设施、人员和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日常维护运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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