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永春漆篮》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永春县龙水漆篮工艺有限公司 、泉州市标准化研究所 、永春县工艺美术厂 、泉州市标准化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郭小谦 、李南材 、陈文博 、林志杰 、魏忠芽 、郭志煌 、孙志略 。
备案号:5014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永春漆篮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永春漆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