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 Yongchun Mie Xiang
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永春篾香》由SWG4(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永春县达埔汉口制香厂 、永春县达埔联发香业有限公司 、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 、永春县达埔豪汉制香厂等. 。
主要起草人 颜惠斌 、李南材 、林志杰 、刘志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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