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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管理信息化规范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政务服务管理信息化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京标准与自动识别技术协会

主要起草人 杨平邱霓董建民何晓明陈光辉杨洋李胜平张巧玲唐世中章琼周康许根宁马竞毕桂海孙文杜忠焱李亚戴栋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9-10
  • 执行于2015-11-1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797-2015
发布日期
2015-09-10
实施日期
2015-11-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20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716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0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管理信息化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政务服务管理原则、信息系统构成与功能、服务业务流程、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政务服务机构A级符合性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府运用信息化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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