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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规范 第3部分:交换规范

地方标准-天津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规范 第3部分:交换规范》由由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电子政务信息与网络中心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紫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 肖斌杨丽荣韦永梅刘栓高君赵建辉李虹倩郑建军杨志雄阎波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7-01
  • 执行于2013-10-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490.3-2013
发布日期
2013-07-01
实施日期
2013-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67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归口单位
由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8098-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8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的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以实现相关系统与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间的数据交换,也适用于相关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维护,以及所有延伸到社区管理和服务业务中的信息化项目。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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