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规范 第3部分:交换规范》由由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电子政务信息与网络中心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紫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肖斌 、杨丽荣 、韦永梅 、刘栓 、高君 、赵建辉 、李虹倩 、郑建军 、杨志雄 、阎波等 。
备案号:38098-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8号 。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的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以实现相关系统与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间的数据交换,也适用于相关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维护,以及所有延伸到社区管理和服务业务中的信息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