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管理 条码标识要求》,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李志勇 、张志雄 、王新 、张掖辉 、许翔 、陈松 。
备案号:35847-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
本标准适用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条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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