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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规范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规范》由广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0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广东省气象台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熊亚丽郑思轶胡葳陆伟于敏屈凤秋汪瑛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3-07
  • 执行于2016-06-07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799-2016
发布日期
2016-03-07
实施日期
2016-06-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A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归口单位
广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02)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369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的基本原则、发布要求、传播要求和质量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广东省公众气象预报的传播。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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