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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规范第3部分:信息发布与传播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规范第3部分:信息发布与传播》由广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0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气象局广东省防雷中心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阳江市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主要起草人 邹建军黄智慧顾红兵梁淑敏郑延庆陆文盛安周武朱江文王娟胡葳陈多张毅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3-07
  • 执行于2016-06-07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796.3-2016
发布日期
2016-03-07
实施日期
2016-06-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A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20
归口单位
广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02)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3691-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预警信息的发布、传播、评估、保障和保密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广东省内县级及以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其它信息传播机构可参照使用。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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