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 卫生保洁服务基本要求》由安徽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新长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凌宁 、刘兵 、周亚林 、耿天霖 、潘敬广 、肖劲松 、李琳琳 、渠明珠 、方青 、苗二珍 、李锦 。
备案号:33627-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卫生保洁服务的设施设备、人员、安全、服务和管理要求,以及监督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物业卫生保洁服务,其他类型物业卫生保洁服务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