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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组织经营管理行为规范

地方标准-辽宁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家庭服务组织经营管理行为规范》由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辽宁家庭服务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 杨立宏邢立国李多娇董蕴丹张涛李一峰杨丽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5-17
  • 执行于2013-06-17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21/T 2121-2013
发布日期
2013-05-17
实施日期
2013-06-17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201
归口单位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主管部门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7518-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6号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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