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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行业标准-YY 医药 强制性 现行

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等

主要起草人 田艳芳葛筱森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7-04-01
  • 执行于2005-04-06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 0505-2005
发布日期
2005-04-06
实施日期
2007-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0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15592-2005。

备案公告: 2005年第5号 。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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