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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三、并列标准 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3.Collateral standard: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radiation protection in diagnostic X-ray equipment

国家标准 强制性 现行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三、并列标准 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医疗器械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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