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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 第1部分: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要求

行业标准-YY 医药 推荐性 现行

行业标准《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 第1部分: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要求》由济南医疗器械之恋监督检验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 吴平由少华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8-03-01
  • 执行于2007-07-02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T 0615.1-2007
发布日期
2007-07-02
实施日期
2008-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80.01
归口单位
济南医疗器械之恋监督检验中心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1304-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9号 。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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