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place―Part 3:Artificial swimming place
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由361(卫生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 。
主要起草人 翟清 、郭常义 、贾晖 、张莉萍 、倪骏 、陈健 、苏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