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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植入物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第1部分:安全、标记和制造商所提供信息的通用要求

Implants for surgery—Active 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s—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marking and for information to be provided by the manufacturer

国家标准 强制性 现行

国家标准《手术植入物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第1部分:安全、标记和制造商所提供信息的通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美敦力医疗用品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俞及文旋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12-10
  • 执行于2017-07-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16174.1-2015
发布日期
2015-12-10
实施日期
2017-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40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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