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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4部分: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

Nuclear power plants―Instrumentation important to safety―Radiation monitoring for accident and post-accident conditions―Part 4: Equipment for continuous in-line or on-line monitoring of radioactivity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4部分: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 陈静汤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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