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use in the presence of combustible dust - part 3: Classfication of areas where combustible dusts are or may be present
国家标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王军 、项云林 、郑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