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秦栏电子商会
2017年01月03日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TCDZ 0001-2016 |
| 中文标题 | 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120 家用品安全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60/69 家用电器、日用机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59 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6年05月18日 |
| 实施日期 | 2016年05月18日 |
| 废止日期 | |
| 起草人 | 徐玲、侯明、白采玉、王兆宇、吕正山、黎仁月、陈可江、狄永兵、邵华江、张春华、罗玉龙、戚长林、黄芝祥、李凤萍、王恒彪、朱长泉、黎仁年、汪天宝、董有鹏、黎荣炳、王柱朝、王国朝、潘生昌、刁子荣、周德建、巫安庆、张晓亮、郑修龙、张桂田、刘玉朝、陈志祥、王登林、邵士阳、王开祥、纪力云、吴国飞、周德平、孙 辰、王庆云、黄国刚、张福生。 |
| 起草单位 | 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安徽省电子器件及绿色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长市万科电器有限公司、天长市吕航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东升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宏光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名轩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美鑫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双宇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龙源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长林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祥瑞电子有限公司、安徽英发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地久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天长市富美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科宇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敏欣电器有限公司、天长市优信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时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长市柱朝电子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分类、标志和说明、使用性能、安全要求、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 |
| 主要技术内容 | 6 标志和说明 6.1 充电器应在本体上的明显位置标明下列内容: a)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单位为伏(V); b)电源性质的符号,标有额定频率的除外; c)额定电流; d)额定直流输出电压或功率; e)额定直流输出电流; f)制造厂或制造商的名称; g)充电器规格型号、等级标识; h)如果是Ⅱ类结构,应标明符号; i)输出端子的极性(+,-); j)规定充电器所适用的电池类型、额定电压以及额定容量 Ah ; k)注明警示标识。 6.2 警示标识可以在充电器本体上的明显位置标明,.2、8.4.2的损坏。 8.6 结构 8.6.1 充电器不应有在正常使用或用户维护期间能对用户造成危险的粗糙或锐利的棱边。 8.6.2 充电器应通过一个隔离装置(变压器)给输出电路供电。 8.6.3 充电器不应含有石棉。 8.6.4 木材、棉花、丝、普通纸以及类似的纤维或吸湿性材料,除非经过浸渍,否则不应作为绝缘材料使用。 8.7 内部布线 8.7.1 当套管作为内部布线的附加绝缘来使用时,它应采用可靠的方式保持在位。 8.7.2 布线通路应光滑,而且无锐利棱边。 8.7.3 布线的保9 分级要求 9.1 充电器根据充电效率分为特级、一级、合格三个等级,分级要求按照表2执行。 9.2 本团体标准使用单位应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和数据,在充分满足使用性能、安全要求和分级要求的基础上,在其生产的充电器标识上标注分级标识。 表2 充电器分级要求 充电器等级 充电效率/η 特级品 ≥85% 一级品 ≥80% 合格品 ≥70%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