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可携带式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专用技术条件》由广东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6)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赵少武 、韦壁群 、李强 、李生霞 、李诗 、陈思国 。
备案号:5628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可携带式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专用摄影功能的可携带式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以下简称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带透视功能的设备以及管电流在1mA以下的微型医用诊断X射线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重量超过25kg的单一部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救护车与救护飞机转运的可携带式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
YY/T 0741-2009 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专用技术条件
YY/T 0737-2009 医用X射线摄影床专用技术条件
YY/T 1307-2016 医用乳腺数字化X射线摄影用探测器
YY/T 0739-2009 医用X射线立式摄影架专用技术条件
YY/T 0795-2010 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专用技术条件
WS 521-2017 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DR)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JB/T 6870-2005 携带式旋转磁场探伤仪 技术条件
YY/T 0011-2007 X射线摄影暗盒
GB/T 26838-2011 无损检测仪器 携带式工业X射线探伤机
YY/T 0738-2009 医用X射线导管床专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