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由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及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 、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中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促进中心 、上海中聚佳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黄宏成 、缪文泉 、曹辉 、成静 、郑丹 、杨珂 、吕成学 。
备案号:5501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基本原则、编码与溯源管理,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检测、梯级利用条件,适用于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贮运、梯级利用及再生利用的一般要求。
DB44/T 1371-2014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条件
NB/T 33024-2016 电动汽车用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检测规范
DB44/T 1477-2014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
DB44/T 1203-2013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
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QC/T 742-2006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34014-2017 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
GB/T 34013-2017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GB/T 31484-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