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陶瓷(硅酸铝)纤维棉单位产品电耗限额》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淄博市能源监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毕玉芬 、崔斌 、李明辉 、王振国 、苏波 。
备案号:41288-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
本标准适用于陶瓷(硅酸铝)纤维棉生产企业的电耗计算及考核
DB46/ 297-2014 商场、超市单位电耗限额
DB44/ 588-2009 日用陶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DB35/T 1160-2011 陈设艺术陶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DB44/ 587-2009 陈设艺术陶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DB35/T 1162-2011 日用陶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GB 31829-2015 碳酸氢铵单位产品电耗限额
DB42/T 1050-2015 棉纱单位产品综合电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DB32/ 2162-2012 棉布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22/T 1856-2013 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
DB32/ 2163-2012 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