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 第2部分:业务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刘刚 、翁辰杰 、王琳 、周观君 、晏绍庆 、谭久克 、丁闺玲 、叶宝法 、何涛 、马娜 、邵旗 、吴玉虎 、林森勇 、叶东辉 、黎伟 、刘宙君 、张宏 、傅伟华 、陆颖飞 、卢宁 、张慧君 、吴蓓蓓 、陈佶 、康俊生 。
备案号:5223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DB31/T 1028的本部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所(简称“市场监管所”)业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价格主管部门(统称“市级主管部门”)、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市级其他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对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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