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站锅炉定期检验 大板梁检验与安全性能评价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倪进飞 、李茂东 、黎华 、马括 、薛峰 、王小聪 、赖开忠 、尤晋 、陈勇 、张辉 、卢忠铭 、陈洪君 、范贤振 。
备案号:53145-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过程中,大板梁检验的内容、程序、方法以及大板梁安全性能综合评价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8MPa的电站锅炉大板梁,对其它类型锅炉的大板梁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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