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江苏省能源研究会 。
主要起草人 吴春华 、杨迪芳 、赵沐雯 、李红侠 、赵新兴 、朱海军 、李辉 、方剑 。
备案号:5237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能耗限额、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及主要节能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进行烧结工序、球团工序、高炉工序和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统计计算、评价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0120039-Q-469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256-2013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13/T 2137-2014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6/ 683-2012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6/T 685-2012 钢材热轧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13/T 2129-2014 铸铁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2/T 3142-2016 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及计算方法
DB53/T 708-2015 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4/T 2576-2015 蒸压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HG/T 5218-2017 氟硅酸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