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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大厅建设规范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政务服务 大厅建设规范》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一明 、陈金辉 、王晓晖 、吴佩杰 、管昊昱 、徐建锋 、董建民 、耿建华 、孙伟 、吴长圣 、李维涛 。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9-20
  • 执行于2016-11-2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981-2016
发布日期
2016-09-20
实施日期
2016-11-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归口单位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1427-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的要求、设计原则、总体设计、功能区域设置、导示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和设施设备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可以参照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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