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营运电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纯电动出租车》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广州环宇标准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创标准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凌和平 、贝明 、王益群 、林逸峰 、邓映路 、相升林 、赵晓纯 、刘晖 、贾明辉 、黄永昌 、方植彬 、冯军国 。
备案号:5273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出租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营运的M1类纯电动出租车。
DB44/T 1767.1-2015 营运电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纯电动公共汽车
GB/T 18487.2-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20150667-T-524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T 18487.3-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DB11/ 782.1-2011 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
DB37/T 1012-2008 轻型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
DB31/T 530-2011 出租汽车小客车营运技术条件
DB23/T 1784-2016 基于云计算智能手机出租车呼叫系统应用规范
DB37/T 1940-2011 电动车用磷酸铁锂锂电池模块通用技术条件
DB11/ 782.3-2011 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3部分: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