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计量器具送检样品收发管理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胡主宽 、刘小萍 、陈中逾 、周登锦 、沈婷婷 、蒋培生 、陈芳 、周萌 。
备案号:4885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送检样品(以下简称样品)委托受理、接收、实验室流转、移交、储存、发放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检定机构)对检定、校准、型式评价、委托检验的送检样品管理。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样品收发管理可参考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检定机构委派技术人员到委托(申请)方现场检定、校准、型式评价、委托检验的样品管理。
LY/T 2394-2014 林业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规范
20154034-T-469 计量器具识别编码
GB/T 29452-2012 纺织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 24789-200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DB34/T 1236-2010 水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DB44/ 799-2010 水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DB45/T 611-2009 水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SY/T 5468-1993 石油测井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SY/T 5573-1993 石油物探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SY/T 5963-1994 采油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