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眼镜验配服务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丹阳)眼镜城市场管理办公室 、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本平 、刘红军 、郦国尔 、束霖平 、林眉德 、陈浩 、诸华新 。
备案号:4629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眼镜验配服务的基本要求、验光要求、定配要求、检测要求、销售要求、售后服务与质量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眼镜验光、配镜和零售经营性业务的眼镜验配服务企业。
DB46/ 8-2008 验配眼镜及眼镜产品销售行业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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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2173-2014 眼镜企业诚信经营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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