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付靖春 、赵华 、施建军 、匡蕾 、李正祥 、韩雪莲 、刘武 、汪丽莉 、倪文红 、施祖建 、王斌 。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3-10
  • 执行于2016-04-1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915-2016
发布日期
2016-03-10
实施日期
2016-04-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C8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01
归口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904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园区(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原则、总体配备要求、化工园区消防站和气体防护站(以下简称气防站)及化工园区内企业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园区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