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作业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邵宝仁 、马月鹏 、张宏荃 、王金成 、张朝平 、霍文晶 、朱叶锋 、蔡伟浩 、项建新 、汤智华 。
备案号:4888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规范规定了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的基本要求、检测项目及其技术要求以及检测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矿井井下; ——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蓄电池室; ——存储、使用强氧化剂及自燃物质的场所;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井平台。
DB32/T 2914-2016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作业规范
DB23/T 1805-2016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13/T 2519-201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33/T 775-2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44/T 2014-201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11/T 1320-2016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64/ 698-2011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DB36/ 614-2013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GB/T 29304-2012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