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第5部分:卫生处理》,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案号:49727-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7号 。
DB15/T 1007.1-2016 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第1部分:总则
DB15/T 1007.2-2016 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第2部分:检疫查验
DB15/T 1007.4-2016 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第4部分:卫生监督
DB15/T 1007.3-2016 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第3部分:传染病监测
DB15/T 1007.6-2016 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第6部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SN/T 1641-2005 国境口岸卫生处理单位管理规程
SN/T 2355-2009 国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贮存通则
SN/T 4346.7-2015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7部分:卫生处理
SN/T 1915.4-2016 卫生检疫业务单证填写规范 第4部分:卫生处理
SN/T 1530-2005 国境口岸卫生处理意外事故处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