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节能服务业服务规范 第2部分:合同能源管理》,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节能服务业协会 、上海市能效中心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屠利德 、张忠成 、秦宏波 、周文俊 、刘洋 、于兵 、吴俊伟 、皇甫艺 、陈溢进 、邓光蔚 、曹先常 、丁墅飞 、范希文 、干新一 、印慧 、王宗廷 、黄丽君 、柴俊 、张振球 、项飞 、皇甫艺 、沈忠华 、孙金华 、蔡志武 、李文渊 、奚凌 。
备案号:4891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规范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节能服务相关机构,其它相关单位亦可参照执行。
20130237-T-469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评价技术导则
RB/T 302-2016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
20131666-T-469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 24915-2010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DB37/T 1733-2010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评定通则
DB22/T 1653-2012 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审核规范
DB31/T 668.1-2012 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第1部分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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