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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6部分 电网

地方标准-上海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6部分 电网》,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海鹰 、诸海勇 、张明兰 、黎伟 、王俭 、宋明刚 、唐永辉 、卢宁 、张亮 、陈坚 、周真欢 、刘欢 。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1-06
  • 执行于2016-03-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765.6-2015
发布日期
2016-01-06
实施日期
2016-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913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电网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方针、目标和原则,组织架构和机构职责,反恐怖防范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电网企业反恐怖防范的管理和工作落实。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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