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要求》,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杜兆辉 、凡芸 、丁燕 。
备案号:4873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护理(医)院分级护理原则、分级标准、评估过程、护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上海市各类护理院、老年护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病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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