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应急柴油发电机压缩空气启动系统设计准则》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唐玉宝 、刘亮 、朱志伟 。
备案号:5966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安全级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压缩空气启动系统及其部件的设计要求,包括系统功能、分级、工艺设计和设备设计要求、试验和维护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从空气压缩机组到空气启动系统与柴油机接口处(含接口)之前的所有机械设备、电气、仪表和控制设备,但不包含直接安装于柴油机本体上的机带设备。非安全相关的柴油发电机组压缩空气启动系统设计可参考使用本标准。
NB/T 20083-2012 核电厂应急柴油发电机润滑油系统设计准则
NB/T 20179-2012 核电厂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准则
EJ/T 972-2005 核电厂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燃油系统设计准则
NB/T 20449-2017 核电厂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燃油系统设计准则
NB/T 20180-2012 核电厂核岛压缩空气供给系统设计准则
EJ/T 625-2004 核电厂备用电源用柴油发电机组准则
NB/T 20082-2012 核电厂安全级柴油发电机鉴定规程
NB/T 20170-2012 核电厂安全级柴油发电机组鉴定规程
NB/T 20129-2012 压水堆核电厂核岛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试验与验收技术规程
NB/T 20423-2017 核电厂移动式应急柴油发电机组调试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