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港口岸基供电变频变压电源装置技术要求》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薄海虎 、袁荣林 、张宏远等 。
备案号:56042-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为0.4kV ~11.0kV,频率为50Hz或60Hz的港口岸基供电变频变压电源装置。
SJ/T 10691-1996 变频变压电源通用规范
JT/T 814.2-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技术条件 第2部分:低压上船
JT/T 814.1-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技术条件 第1部分:高压上船
JB/T 6786-1993 测量用交流稳压电源装置
SN/T 0811.1-2005 进出口电源变压器、供电单元和类似装置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0162535-T-469 低压电气装置 第7-722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电动车供电
JT/T 815.1-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操作技术规程 第1部分:高压上船
JT/T 815.2-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操作技术规程 第2部分:低压上船
GB/T 19212.6-2013 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其组合的安全 第6部分:剃须刀用变压器、剃须刀用电源装置及剃须刀供电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GB/T 19212.16-2017 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其组合的安全 第16部分:医疗场所供电用隔离变压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